2011年6月3日

美國教育部發佈新版的聯邦教育補助資格規範


原文連結
http://www.bloomberg.com/news/2011-06-02/for-profit-colleges-get-more-time-to-comply-with-aid-rules-2-.html?cmpid=yhoo

重點摘要
美國教育部通過新版 「有利就業條款 (gainful emplyment rule) 」,將於2012/07/01正式生效。由於規定 (下列三點新版規定) 是4年中有3次未達要求者,才會失去聯邦教育補助款,這表示至2015年前,這些受規範的教育機構都不會面臨失去資格的危機。

新版的規定較之前研擬通過的規定要為寬鬆,必須符合下述規定之一才能取得補助資格:
1.過去貸款的學生至少有35%正在支付債款。
2.支付款項不能超過該名學生收入的30%。
3.支付款項不能超過該名學生可支配所得的12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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